关键字:赴台旅游
2005年,中国国民党、亲民党、新党先后组团访问大陆,胡锦涛总书记分别与连战主席、宋楚瑜主席、郁慕明主席就促进两岸关系改善和发展的重大问题达成广泛共识,推动大陆居民赴台旅游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
2005年5月,中共中央台办主任、国务院台办主任陈云林受权宣布将开放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此后,大陆有关方面正式授权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作为与台湾有关民间组织进行磋商的民间旅游行业组织。
2006年4月15日,陈云林在两岸经贸论坛上,受权宣布和通报了大陆方面促进两岸交流合作、惠及台湾同胞的15项政策措施,其中包括促进大陆居民赴台旅游早日实现。次日,国家旅游局、公安部、国台办联合发布《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自2006年以来,两岸旅游民间组织已进行了多次技术性磋商,讨论了旅游形式、团队人数、每日配额、赴台停留时间、开放区域、市场秩序规范、权益保障及纠纷处理、证件采认、旅游包机等议题,其中大部分已达成一致意见。